烏蘭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處置一起“謊報涉疫信息 擾亂公共秩序”案件
4月21日,烏蘭浩特機場公安分局處置一起“謊報涉疫信息 擾亂公共秩序”案件,對謊報涉疫調查信息、嚴重擾亂航班及機場公共秩序的程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金500元的處罰。
當日17時許,機場醫務人員報警稱一名旅客謊報疫情,機場公安分局接到警情后,迅速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經查,旅客程某在天津乘坐MU5643航班前往烏蘭浩特。在天津機場登機前掃碼登記個人信息時,因嫌“麻煩”惡意填寫其為14天內經停境外并接觸湖北省的發熱患者,且本人有發燒、乏力、干咳等癥狀。航班起飛后,機組發現程某填報的信息,立即按照工作流程對其開展核實確認、體溫檢測以及座位調整等防疫工作措施,并將情況通報烏蘭浩特機場。
烏蘭浩特市防疫指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機場發熱旅客處置預案》,緊急出動大巴車3輛、救護車2輛、警車2輛、工作人員40余人到達現場。飛機落地后,工作人員將該航班引導至專用隔離停機位,對旅客進行分類分批轉運,并對與程某密切接觸的42名旅客進行集中隔離。在醫務工作人員對程某進行檢查處置時,程某稱自己未曾出境、沒有接觸過湖北省的發熱患者,本人也沒有發熱咳嗽癥狀。
針對程某前后矛盾的表現,烏蘭浩特市防疫指揮部在安排醫護人員對其進一步病理檢測的同時,部署烏蘭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對程某的活動軌跡進一步排查確認。經查,程某無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近期無出入境及湖北旅行史,其填報的健康信息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結合對程某的突審,初步排除程某為涉疫人員的可能,其填報的健康信息為“惡作劇”。為確保萬無一失,烏蘭浩特市防疫指揮部對程某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隨后解除“發熱旅客處置預案”。
程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航班秩序及機場公共秩序,造成大量旅客滯留、恐慌,給烏蘭浩特市政府和機場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資源的損失。機場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給予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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