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推進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 2020年行動計劃出爐
2016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聯合批復同意支持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規劃范圍北起天山西路、蘇州河,東臨淞虹路、外環線,南至滬青平公路,西迄七莘路,占地面積13.89平方公里,其中虹橋機場運營作業區7.15平方公里。批復提出,重點依托上海虹橋機場,把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成為國際航空樞紐、全 球航空企業總部基地、高端臨空服務業集聚區、全國公務機運營基地和低碳綠色發展區。
為深入對接《關于加快虹橋商務區建設打造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的實施方案》《上海市虹橋主城片區單元規劃》,進一步推動落實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發展改革委發布的《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發展規劃(2018-2030)》明確的各項任務,長寧區制定了《長寧區對接虹橋國際開放樞紐 推進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2020年行動計劃》(簡稱《行動計劃》)。
長寧區區長王嵐表示,2020年是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的關鍵節點之年,將迎來虹橋商務區打造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的重大戰略機遇,目前長寧區已經建立了上海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聯席會議,負責定期梳理匯總、協調推進示范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瓶頸和問題,切實加強示范區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動,舉全區之力推進示范區建設,將示范區打造成為長寧強勁活躍的增長極。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底,將充分實現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虹橋商務區拓展區與虹橋商務區政策疊加和功能聯動,自貿區新片區等相關政策和制度創新舉措在示范區重點突破。
優化 拓展虹橋機場國際航運服務功能
爭取國家及市相關部門支持,研究調整虹橋國際機場功能定位,切實增強虹橋國際機場服務長三角、聯通國際的開放樞紐門戶功能。
加快高端、特色和新興臨空產業集聚發展
吸引更多海內外知名航空企業總部及關聯企業、國產大飛機航空公司和相關企業、航空聯盟及機構入駐,推動與航材、航油、航時等航空要素相關的功能性機構和平臺落地。持續培育和集聚一批“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企業,爭取引進更多優質人工智能企業,推進臨空人工智能產業園建設。吸引各類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民營企業總部、貿易型總部等在示范區落地,鼓勵長三角企業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集聚。支持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申報“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聚焦5G、區塊鏈等重點領域,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產業深度融合。依托西郊金融園等載體,推動股權投資基金、金融科技等領域企業集聚,支持并參與設立航空產業基金等。
加大示范區制度創新力度
落實長寧區與上海海關第三輪戰略合作協議,為示范區企業量身定制提高通關時效、促進貿易便利的舉措。創新口岸通關模式,提升進口飛機航材、進口食品等通關便利性。爭取海關支持,探索保稅功能創新。爭取市相關部門支持,探索推動自貿區新片區自由貿易賬戶相關創新舉措在示范區復制推廣。承接進博會溢出效應,爭取將進口博覽會期間的創新政策在示范區內固化為常態化制度。對示范區內平臺經濟、跨境電商等新興業態經濟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推動機場東片區改造提升提速
深化機場東片區規劃研究。推進臨空12號街坊、南北園等土地出讓以及宜家購物中心等項目建設。與五大駐場單位加強對接,推動載體開發建設與招商引資同步銜接。開展外環線整體抬升以及機場東片區多層次公共交通系統的規劃研究。推進迎賓三路通道延伸等項目建設。加強河道生態治理及環境保護,大力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推動東片區綠色生態城區創建。加強示范區新建建筑規劃設計綠建標準控制。
進一步推動人才高地賦能產業高地
打造虹橋國際商務人才港的首要載體。支持示范區引進高層次外籍人才、華人華僑專家型人才以及海外留學人員,或邀請海外專家以短期跨境項目合作方式提供智力服務;吸引有影響力的人力資源機構落戶示范區。深化上海虹橋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服務功能,爭取海外人才服務事項在示范區先試先行。發揮《長寧區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人才集聚區建設的若干意見》政策效應,加強重點產業、重大項目人才激勵。加快推動機場東片區租賃住房項目建設。實施公租房優先配租、優秀人才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安家補貼等政策。
提升示范區宜商宜居環境品質
整合優化公共服務資源,促進國際化社區、國際化商務區的產城融合,吸引和集聚高端人才、優質企業和特色產業。加快推進虹橋商務區(東虹橋)智慧園區建設項目。優化示范區及周邊綠化布局,探索口袋公園,豐富完善公園體系格局。推進綠地新建工程建設。
加強招商引資和企業服務
拓展以商引商的信息渠道,吸引更多的航空服務業企業落地。用足用好各類招商對接平臺資源,吸引高端指向性強的臨空服務業企業就近落地。綜合運用各項政策,形成條塊聯動,市、區、街鎮、企業四位一體的產業招商服務聯動工作模式。支持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虹橋商務區專項資金。加強對示范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組織舉辦系列大型論壇、大型行業峰會、研討和宣介活動。加強示范區內企業服務,實現戶管與在地雙重覆蓋。建立“四專”機制,對企業訴求進行清單式管理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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