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廣告公司與首都機場工商分局舉行座談會
5月22日,首都機場廣告公司與首都機場工商分局針對國門地區廣告發布安全以及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5年修訂)》(以下簡稱新《廣告法》)實施以來的各項工作進行了階段性工作內容座談,廣告公司副總經理牟建良、首都機場工商分局副局長范鐵根、賈宏偉出席此次座談。
新《廣告法》正式實施后,隨之實行的《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中取消了“戶外廣告登記”審批事項,首都機場工商分局隨即停止對轄區內所有戶外廣告的登記審批,轉由企業自行審核發布戶外廣告。在此政策性變革之際,工商分局主動加強與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業務溝通和交流,進一步強化對廣告內容的導向性、合法性、規范性的行政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戶外廣告發布行為。
牟建良表示感謝工商分局一直以來對廣告公司的支持與幫助。他指出自2016年以來,首都機場工商分局先后與廣告公司共同組織了五次對首都機場地區廣告從業人員的相關培訓,相關工作人員及客戶從中獲得很多寶貴的業務知識與實操經驗,加深了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工商分局主管廣告監管工作的同志多次到廣告公司調研,給予指導意見,充分體現了優秀的服務意識和職業精神,這更堅定了廣告公司立足企業職能,積極作為,為維護廣告業健康發展的信心。接下來,廣告公司將嚴格規范廣告發布流程,在經營中做到合法遵規,積極履行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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