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乘機出行,你需要知道這些
春運期間,一名孕婦李女士乘坐南航的航班,因為懷孕時間超出運輸規定要求的時間,又沒有醫生開具的適宜乘機證明,旅客當天的航班并沒有成行,南航機場售票處的工作人員協助這位旅客改簽機票,全程細致耐心地為旅客講解了南方航空公司對于特殊旅客的運輸規定,旅客從一開始的情緒激動,轉變為對售票工作人員的感謝,最終旅客在第二天順利出行。
在此要提醒廣大旅客注意,由于在高空飛行中,空氣中氧氣成分相對減少、氣壓降低,因此孕婦運輸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條件。
1.懷孕32 周或不足32 周的孕婦乘機,除醫生診斷不適宜乘機者外,可按一般旅客運輸。
2.懷孕超過32 周的孕婦乘機,一般不予接受,如有特殊情況,懷孕超過32 周、不足36 周的孕婦乘機,應提供包括下列內容的醫生診斷證明:
(1)旅客姓名、年齡;
(2)懷孕時間;
(3)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4)是否適宜乘機;
(5)在機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
※ 上述醫療證明或診斷證明書,應在旅客乘機前72 小時內填開,并經縣級(含)以上的醫院蓋章和該院醫生簽字方能生效。
3.懷孕超過9 個月(36 周),預產期在4 周以內,或預產期不確定但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癥者,不予接受運輸。
還有很多特殊旅客都對應著不同的運輸規定,如無配兒童、寵物有氧艙需要提前72小時申請,廣大旅客在不確定不清楚運輸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撥打南航官方客服95539,或登錄南航官網www.csair.com查詢相關規定,方可購票。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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